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法律规范本项目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辩识,正确评价危险因素,实行有效的措施控制各种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保证实现施工现场的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管理目标。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的危险因素与环境因素辨识。3.名词解释(无)4.责任项目部的安监部组织汇总项目的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辨识,并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清单编制项目部每月的重大危险因素月控制计划,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管理规定5.1 辩识、评价5.1.1 项目部组织开展的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5.1.1.1 时间(1)年中新开工:在开工前 15 天(2)年度:在 12 月 1 日5.1.1.2 组织者:项目经理5.1.1.3 参加者:工程部部长、专业主管、专业工程师;物资办事处主任;综合部部长、保卫干事;安监部部长、安全监察员5.1.1.4 对象 (1)年中新开工:公司发布的《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一览表》、《重大危险因素与及其控制计划清单》、《环境因素评价表》及《重大环境因素及其控制计划清单》中没有的作业活动或新技术、新工艺、新机械设备(2)年度:下一年度施工(生产)过程和施工现场(厂区)、生活区5.1.1.5 方法(1) 危险因素辩识、评价依据管理文件(2) 环境因素识别依据管理文件5.1.1.6 注意事项(1) 工程部各专业应该根据质量验评确定的施工工序进行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环境识别 (2) 物资办事处应该对物资采购、运输、装卸、贮存保管作业活动进行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环境识别(3) 综合管理部应该对消防管理、危险品运输和贮存保管作业活动进行危险因素辩识、评价和环境因素识别(4) 危险辩识还应该考虑:● 正常的作业活动和非正常的作业活动;●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包括内部员工和分包方人员及访问者的活动;● 作业场所内的设施,包括公司及外部提供的设施;● 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厂区平面布局、建(构)筑物(包括临时设施)、施工(生产)、调试、检验、试验工艺过程、生产设备、有害作业部位和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施及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等;5.1.1.7 记录的填写、审批、报送(1) 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填写本专业的《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调查表》和《环境因素调查表》,报工程部部长审核后,送安监部安全监察员。(2) 综合部:保卫填写《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调查表》和《环境因素调查表》,报综合部部长审核后,送安监部安全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