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层 工 会 会 员 〔 代 表 〕 大 会 的 筹 备 和 召开一、主要筹备工作容:1 、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写出书面请示报告,批准后开场准备
请示报告容:目的任务;指导思想;大会的议程;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代表名额与下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和比例要求;主席、副主席设置名额;代表产生的方法和分配方案;下届工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与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方案
2 、建立大会筹备机构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由主管工会工作的领导、上届工会委员会人员、下届工会的预备人选组成
〕3 、会员200 人以上选举会员代表,代表为会员的25%—20%
〔200 人以下召开全体会员大会〕代表中工人会员代表不少于60%
会员代表均由会员选举产生
会员代表候选人由其所在单位〔车间、科室〕工会小组,根据基层工会确定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对比代表条件,组织会员讨论提出,报基层工会平衡后,由代表所在选举单位的工会负责人主持,经会员直接选举为正式代表
选举代表一律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
候选人获得选举单位全体会员过半数选票时中选正式代表
4 、审查会员代表资格,形成资格审查报告,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汇报
5 、酝酿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并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同意
200 人以下的,设委员3—7人;201 人—1000人的,设委员7—15 人;委员候选人的差额率为5%,差额率缺乏1 人的按1 人差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名额一般为3—11 人
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小组或车间工会为单位提名,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意见,提出建议,报经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通过
6 、编制代表名册,编写委员名册和简历
7 、提出大会主席团组成方案、建议与代表分团〔组〕方案
8 、提出大会监、计票人建议
9 、准备各种大会、选举报告单
10、草拟工作报告和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