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具类技术规范要求4.5 金具4.5.1 通用技术要求4.5.1 原材料4.5.1.1金具的材料应便于加工制造并适用于批量生产,产品性能的分散性应便于通过适当的制造工艺控制在允许的范围内。4.5.1.2所用原材料应是全新的,且无不规则或缺陷;各项技术性能均应符合相应标准,应有出厂合格证。卖方应对原材料进行复检,并将检验结果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提供给买方。4.5.1.3原材料中,钢应符合 GB/T699、GB/T700、GB/T1591 或 GB/T3077 的要求,不锈钢应符合GB/T1220 的要求,钢管应符合 GB/T8162 的要求,变形铝及铝合金应符合 GB/T3190 的要求,铝锭应符合 GB/T1196 的要求,铝合金锭应符合 GB/T8733 的要求,锌锭应满足 GB/T470 的要求。4.5.1.4标称破坏载荷在 160kN 及以上的钢铁制件,其制造材料的抗拉强度不应低于 500MPa。4.5.1.5金具材料应满足使用寿命期限内的技术要求,且不易发生腐蚀或应力损失,也不得引起导线或地线其他部位的腐蚀。承力类金具的使用寿命不应小于 40 年。4.5.1.6尽可能采用不敏感的钢材,如应采用敏感性的钢材,则要避免严重的冷加工。在高寒地区使用的金具应采用低冷脆性材料。4.5.1.7钢制件的材料屈强比不宜大于 0.8。4.5.1.8压缩金具的材料应能经受住冷压加工。钢制压缩件在压缩以后还应具有足够的冲击强度。钢质接续管应选用含碳量不大于 0.15%的优质钢,铝质压缩件应采用纯度不低于 99.5%的铝。4.5.1.9以铜合金材料制造的金具,其铜含量不应低于 80%。4.5.1.10 金具部件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抗老化,能经受住运行温度且不影响其性能。这些材料在运行温度条件下具有足够的抗臭氧、抗紫外线辐射、抗空气污秽能力,且不应与其接触的材料诱发腐蚀。4.5.1.11 在户外的金具其黑色金属部件,除重锤片外,表面均应参照 DL/T768.7 的规定进行热浸镀锌的防腐处理。4.5.1.12 对于两种接触电位不同的金属相互间接触时(含直接与导线相接触的金具部件),应采取特殊措施,以免引起电化腐蚀,降低接触性能。4.5.2 基本要求4.5.2.1在线路运行中,金具应避免损伤导线。4.5.2.2金具应能承受安装、维修和运行时产生的各种机械载荷,并能经受设计工作电流(包括短路电流)、运行温度以及周围环境条件等各种情况的考验。4.5.2.3装配式金具的各部件应能有效锁紧,在运行中不应松脱。4.524 应采取措施,保证金具的可见电晕、无线电干扰满足 GB/T2317.2 的要求。4.5.2.5用于带电检修的金具,设计时应考虑到安全且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