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产业基金运行讨论报告 关于印发 XX 县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XX 县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XX 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7 月 20 日 XX 县区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进展方式,加快建立产业基金,促进我市政府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的法律规范运作与管理,根据《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进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浙政发"2024"11 号)、《关于法律规范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与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企"2024"70 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产业基金由政府主导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旨在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我市实体经济进展,推动我市创业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 第三条产业基金应体现政策性、引导性、市场性等功能定位,根据以下原则进行运作。 (一)政府引导。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投资,实现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的有效结合。 (二)市场运作。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根据市场化原则和方式运行,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三)分类管理。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运作模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和专业化管理。 (四)防范风险。构建风险防范体系,强化风险监控,确保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序运行。 第二章基金设立和资金募集 第四条由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基金组建方案或增资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设立产业基金。 第五条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国资出资。财政出资主要来源于经清理保留的竞争性领域财政专项资金、深化财政存量资金改革盘活的部分存量资金、上级专项转移资金及基金投资收益等。 产业基金首期总规模为 10 亿元(人民币,下同),视资金需求和财力情况分次到位。基金规模根据财力可能,经规定程序审批后视情扩大。 第三章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第六条产业基金实行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法人机构、基金运营机构三个层次组织架构,根据本办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第七条建立由市政府领导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的产业规划及相关政策,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审议基金的资金筹集计划及基金年度工作报告,监督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