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避税探究论文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主要避税手段 (一)通过转移定价躲避税收
一些外商利用我国沿海的优惠政策将部分生产活动转移到沿海地区,设立“两头在外”的制造加工型企业
这些企业没有独立的购销网络,其购销活动须依赖于境外关联企业,而其与境外关联企业的交易多采纳内部定价策略,此办法主要表现为人为提高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劳务费用、无形资产的价格等,从而压低产(商)品的出口价等
1.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抬高定价转移收入
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企业
在向其低税负的关联企业购进产品时,有意抬高进货价格,将利润转移给关联企业,降低出口价格,造成虚假亏损以躲避税收
这样,既可增加本企业增值税扣税额,减轻增值税负,又可减轻所得税负
然后,从低税负的关联企业多留的企业留利中多获一部分
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避税手法都有表现,其中尤以利用中方不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实行“高进低出”的形式最为突出
表现为:通过境外关联企业高价进口原辅材料;压低企业销往境外关联企业产品的价格
2.提高设备价格,虚增投资成本
我国税法规定,作为投资的进口设备可不纳税
外商常利用我们不了解设备和技术真实价格的情况,从中抬高设备价格,压低技术价格,把技术转让款隐藏在设备价款里
也有些外商利用其掌握国际市场信息的有利条件,将投资设备的报价提高
超出国际市场价格的几倍,甚至把淘汰的设备当作新设备报价
通过提高设备价格,不但使外商增加了在合资企业中占的股份,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多的股息和红利,而且通过扩大设备折旧数额,增加生产成本,减少企业利润,从而躲避我国税收
3.企业通过与境外关联公司间相互服务时多付劳务费及支付巨额的技术指导费和服务费等办法转移利润
外商投资企业的关联企业间劳务实行不计酬劳或不合常规计算酬劳的方式,转移收入避税
如,外商投资企业在向其境外关联企业提供销售、管理或其他劳务时,不按常规计收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