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介绍一、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居住满一年,从中国境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以与在中国境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居住不满一年但从中国境取得所得的个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在境居住满一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居住 365 日
临时离境的,不扣减日数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中,一次不超过 30 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 90 日的离境
纳税年度是指自公历 1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入境,2024 年 12 月 10 日离境回国过圣诞,并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回到中国,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析:应该根据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24 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一次离境未超过 30 天,2024 年这一纳税年度离境也不超过 30 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例:一个外籍人员首次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入境,2024 年 2 月离境 12 天,2024 年 5 月离境 17 天、2024 年 7 月离境 8 天、2024 年 9 月离境 15 天、2024 年 12 月离境 11 天,问:该人是否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解析:应该根据一个纳税年度中的离境时间计算,2024 年为一个纳税年度,该人在该纳税年度多次累计不超过 90 日(该人 2024 年累计的离境天数为 63 天),所以本例中不扣减日数,他仍然是居民纳税人
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来源地的确定个人所得税是按属人税收管辖权和属地税收管辖权相结合来确定征税围
因此,判定所得来源地是确定纳税义务的重要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来源于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