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 瑞 汽 车 采 购 有 限 公 司 制 度级别: 签发: 鲁付俊 采购阳光行为准则目 录一、目的二、 适用范围三、奇瑞公司级生效 采购 研发 质量 物流 财务四、 内容五、 其他 出 自综合管理部编 号生效日期2024 年 3 月版 次第一版1
目的为防止腐败,杜绝暗箱操作,保证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经济活动在公正、公平、公开、诚信的原则下开展,特制定本准则
适用范围奇瑞采购有限公司所有与供应商接触的员工
1 综合管理部:a
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相关规定
负责后期对供应商违反阳光工程的登记和汇总
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相关规定同时,并负责监督该准则的执行
2 其他各部门: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相关规定
1 我方人员应遵守准则:4
1 严禁明示或暗示供应商给予贿赂;4
2 在各种采购过程中不得个人私自收取回扣,牟取私利;4
3 严禁接受供应商的股份、金钱、宴请、礼品、娱乐消费等任何形式的好处;4
4 任何员工均不得有任何借口提出向供应商报销任何开支(前期双方达成协议的或经供应商承诺的合理费用除外
如:培训、受邀参加会议、展览等产生的费用);4
5 严禁在采购过程中向供应商透露包括竞争对手的名称、报价、方案等关键信息;保守双方业务机密
6 对于接受的实在无法推辞的物品,应及时如数上交公司综合管理部
7 代表公司馈赠对方的礼品和提供给对方的款待必须如实入帐;4
8 在下列情况下,礼品、金钱、宴请、娱乐消费等应该得到拒绝:a) 可能导致引起对本公司不必要和不需要的直接或间接的宣传效果;b) 故意对本公司施加影响或可能使本公司限于尴尬境地的礼品;c) 收取此礼品会使接受人受到任何形式义务的约束;d) 现金形式的礼品必须予以拒绝
2 供应商应遵守的行为准则:4
1 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奇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