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诉讼讨论论文 内容摘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是我国宪法确定的基本的治国方略,因此法治国家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进展的重要目标和追求的理想的社会状态
在法治国家中,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及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也是行政诉讼制度着重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与法治国家的内在关系出发,深化分析我国行政诉讼对法治国家的作用、存在的不足之处及完善措施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治国家 一、行政诉讼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 从人类进展的历史看,可以把国家分为人治国家和法治国家两种
在人治国家中,“国王就是法律”,国王的权力至高无上,集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于一身,国王可以随意制定、修改法律,人民群众丝毫无人权可言
随着人类历史的进展,法治国家逐渐成为人类的追求
这是由人治国家种种制度上的缺陷所决定的,其实在我国就有比较深刻的教训
1957 年开始至 1976 年,阶级斗争盛行,党和国家从轻视法治进展到彻底抛弃法治,法律虚无主义盛行
十年浩劫,宪法名存实亡,公检法被砸烂了
大搞群众办案、群众专政,酿成了中国历史上经济、文化建设的悲剧,更是法治建设的悲剧
痛定思痛,在我国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法治建设,更在宪法中明确把法治国家作为我国的追求
法治国家的建设必定要求行政诉讼的建立和完善,这是由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所决定的: (1)制约行政权力是法治国家的必定要求
众所周知,法治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是一切公共权力都受法律的控制和约束
在理论上可以被称为“控权论”
这种理论认为,权力需要控制,一切权力都有滥用的可能,权力越大,越有滥用的危险,越需要控制
这种观念首先来源于孟德斯鸠,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说来奇怪,就是品德本身也是需要界限的
从事物的性质来说,要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