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 》 第一章 总则 第 1
1 条 为使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一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的原则和技术要求,做出符合国情、布置合理、生产安全、技术先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良好的设计,制定本规
2 条 本规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 改建与扩建的总平面设计
对工业企业在总平面设计中的特别要求,可根据本规的规定,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规
3 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方针,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
可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4 条 改建、扩建的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合理利用、改造现有设施;力求通过改建、扩建,使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更趋于合理,并应减少改建、扩建工程设施对生产的影响
5 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须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 择优确定其设计方案
6 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除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在设防烈度六度与以上地震区、湿陷性黄土地区、膨胀土地区、软土地区和永冻土地区等特别自然条件地区建设工业企业, 尚应附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的规定
第二章 厂址选择 第 2
1 条 厂址选择必须符合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建设前期工作的规定进行
2 条 居住区、交通运输、动力公用设施、 废料场与环境保护工程等用地,应与厂区用地同时选择
3 条 厂址选择应对原料与辅助材料的来源、产品流向、 建设条件、经济、社会、人文、环境保护等保种因素进行深化的调查讨论,并应对其进行多方案技术经济比较,择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