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日期: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根据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属于工程变更的围1、合同容数量的变更2、任何工作容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改变3、任何部分工程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但交由他人实施的除外5、工程承包围以外的任何附加工作6、实施工程的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二、工程变更的程序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变更,应编制设计文件;由建设指挥部组织中介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必要性、经济性和施工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经医院院方建设指挥部同意后,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2、建设指挥部提出的变更,由建设指挥部组织中介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变更的经济性、施工的可操作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评估意见,经医院院方建设指挥部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3、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由建设指挥部组织中介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变更的经济性、施工的可操作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评估意见,经医院院方建设指挥部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4、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经医院院方同意,由建设指挥部组织中介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变更的经济性、施工的可操作性进行审查并做出评估意见,经医院院方建设指挥部同意后,提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5 、 重 大 设 计 变 更 , 必 须 由 医 院 院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核 批 准
重大设计变更指:(1)、涉与结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