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级别。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一)综合资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600 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具有 5 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4、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60 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5 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 15 人次;其中: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 人次、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不少于 1 人次。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二)专业资质标准 1、甲级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 万元。 (2)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它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 25 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见附表)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2 人。 (4)企业近 2 年独立监理过 3 个以上相应专业的二级工程项目,但是,具有甲级设计资质或一级与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申请本专业工程类别甲级资质的除外。 (5)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6)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7)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没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8 号)第十六条禁止的行为。 (8)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9)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一年没有因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