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障非公经济进展十大典型案例一、净化企业经营环境(一)基本案情以被告人梁某杰为首的黑社会团伙自 2024 年起,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非法垄断和控制了市南海区里水镇沙涌一带的燃气供应市场、土石方工程和沙石供应市场并称霸一方,迫使当地多名合法经营者退出经营或支付巨额保护费,致使省琼盛建设工程、得劳斯集装箱公司等无常施工或生产,洛斯特电讯店等商户被迫停业
(二)裁判结果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破坏生产经营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对梁某杰等 14 人数罪并罚,依法分别判处被告人梁某杰等 14 人有期徒刑十七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或罚金不等
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三)典型意义黑社会团伙犯罪活动强买、强卖、垄断市场,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秩序,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维护了当地非公有制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与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恢复了当地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生活秩序,为广阔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
二、严惩敲诈勒索犯罪(一)基本案情2024 年至 2024 年 7 月,被告人游某卫、游某俊、宋某君、庞某江、叶某龙等五人组织十多辆“的士”到徐闻县红旗一路芳都酒店与徐闻文化广场交界处等客、拉客,形成徐闻至路线“的士”车场
期间,被告人使用恐吓、威胁、殴打等手段,收取进入车场的其他合法运营的 30 余名的士司机保护费 313800 元
(二)裁判结果徐闻县人民法院认为,游某卫等五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均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依法分别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七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至四千元不等
(三)典型意义向“的士”司机强行收取保护费,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侵犯了非公有制经济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