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球运动会竞赛规程一、竞赛项目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二、运动员资格(一)符合《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四条有关规定
(二)运动员年龄:男子运动员:年月日以后出生
女子运动员:年月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和报到(一)各单位须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于各比赛开始日 30 天前在线报名,逾期在线报名网站将关闭
(二)各单位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每个团体最多 4 名运动员(至少 3 人);参加单项比赛男、女运动员分别最多为 4 名
(三)团体资格赛和单项资格赛于赛前 2 天到达赛区报到;决赛报名和报到按照《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三条第(三)、(五)款规定执行
四、团体比赛(一)参加比赛办法1、团体比赛分为资格赛和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2、资格赛报名参加团体比赛的单位,每单位可报领队 1 名,男、女队教练员各 1 名
决赛运动队官员按照《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第三条第(四)款规定执行
3、比赛中,必须由本队所报的领队或教练员一人(须是在编教练员),坐在场内指定的位置上,于运动员交换场地时(或运动员按规则去更衣间时)进行指导
如在非指导时间内进行指导或有碍比赛,以及其他非指定教练员或运动员等相关人员使用指导性语言与手势指导,则按三级处罚制(1、警告;2、罚分;3、令其离场、取消本场次临场指导的资格并不准替补)处理并处以罚款
(二)团体比赛竞赛办法1、每个团体由二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
每个团体至少有三人以上参加,两个单打必须由两名运动员出场参赛,并只允许两个单打参赛者的其中一名兼任双打比赛
每次团体比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赛会统一的出场顺序表,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字后,于赛前在赛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递交,比赛双方须同时将该表交给赛会裁判长(或指定人员),经审查合格后,双方2同时交给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