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 -----------------------日期:GB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Design code for protection of Structures against lightningGB50057-1994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 24 号 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GB50057-1994,由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讨论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0 年 10 月 1 日起施行,原规中相应的条文同时废止
中 华 人 民 国 建 设 部2000 年 8 月 24 日局部修订条文说明:修订容为第三章第 3.3.4 条;第六章全部条文(本文本第六章已是修订后的新条文)
第 3.3.4 条 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 10Ω
防直击雷接地宜和防雷电感应、电气设备、信息系统等接地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并宜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当不共用、不相连时,两者间在地中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表达式的要求,但不应小于 2m:Se2≥0
3kcRi (3
4)式中 Se2──地中距离(m);kc──分流系数,其值按附录五确定
在共用接地装置与埋地金属管道相连的情况下,接地装置宜围绕建筑物敷设成环形接地体
[说明] 增加“信息系统”,因为信息系统防雷击电磁脉冲时接地必须连接在一起才能起到保护效果,而且应采纳共用接地系统
将分流系数 kc选值的规定移至附录五
第一章 总则第 1
1 条为使建筑物(含构筑物,下同)防雷设计因地制宜地实行防雷措施,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和文物、财产损失,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2 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建筑物的防雷设计
本规不适用于天线塔、共用天线电视接收系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