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委托协议委托人:(系房屋出售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国籍:[号][护照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住所:邮政编码:联系:受托人:(系房地产经纪机构)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号:住所:邮政编码: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与其他法律法规,委托人和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委托人为出售《标的房屋信息》(见本协议附件)所特指的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委托受托人提供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服务
[受托人指派][委托人选定]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承办人:性别:件:房地产经纪人注册号:
承办人选派注册在受托人名下的下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为本协议委托事项的协办人,协助承办人执行委托事项:协办人:性别:件:
第二条 标的房屋信息签订本协议时,受托人应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向委托人全面、详细询问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标的房屋买卖所必需的标的房屋情况,要求委托人如实提供相应的资料;委托人应对其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情况和资料,到标的房屋现场与有关部门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与委托人共同如实填写《标的房屋信息》
《标的房屋信息》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服务容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提供下列第项服务(可多选):(一)提供与标的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市场行情咨询
(二)寻找承购人
(三)在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期限代管标的房屋
(四)协助委托人与承购人达成房屋买卖合同
(五)代办房地产估价、公证手续
(六)为委托人代办税费缴纳事务
(七)代办解除标的房屋抵押贷款手续
(八)代办房屋产权与附属设施过户手续
(九)代理移交房屋、附属设施与家具设备等
(十)代办各种收费设施的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