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资料一、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制于 1988 年开始试点,5 年后逐步推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1、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2、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及公正性。二、 监理服务宗旨: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三、 术语1、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2、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3、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4、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的监理工程师。5、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6、监理员: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相关专业知识,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四、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监理人员应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五、 监理人员的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支持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 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