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代销合同范文汇编八篇 代销合同 篇 1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根据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对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乙方责任及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冰淇淋类、食品类、饮料类(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 5 日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依据。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 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纳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4.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根据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负责派出不少于 1 名驻场销售人员,并对甲方的服务人员培训相关方面的知识。 6.乙方提供相应设备和作业工具,并负责支付其驻场销售人员的工资。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根据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约定地点。 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根据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甲方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