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标准化是组织现代化生产的重要技术基础,是加强技术管理、进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国际贸易、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机械工业的标准化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机械工业标准化的主要任务是在全行业围组织制定标准、贯彻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运用标准化手段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合理进展品种,提高产品质量,组织配套协作和专业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条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加强领导和管理,并纳入科技进展计划
企业标准化工作是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企业进展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搞好科学管理的重要技术基础工作,各企业要加强领导并纳入企业进展规划
第四条积极采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机械工业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政策,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在技术上与国际标准基本协调,水平上与国际标准和主要工业发达国家标准基本相当的我国的机械工业标准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进展和对外技术经济沟通的需要
要积极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仔细参加国际标准草案的讨论,积极向国际标准化组织提出我国提案,争取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以维护我国的利益
第五条制定标准应贯彻军民结合、军民通用的原则
凡直接为国防建设服务的专用机械产品应制定军用标准,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已能满足军用要求的,应直接采纳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机械工业标准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
各级主管部门和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要建立和健全标准化管理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组织管理
第七条机械电子工业部负责管理机械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