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制度吕梁职业技术学院二 0 一四年十一月目 录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管理制度
3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考核管理细则(试行)
29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35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处置办法(试行)
46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安装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50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日常办公用品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60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63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65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后勤处及其岗位工作职责
79吕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食堂管理制度为加强和促进食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后勤服务质量,确保食堂卫生和食品安全,更好满足广阔师生的就餐需求,特制订食堂制度,各经营单位要仔细阅读,严格执行
一、 食堂经营范围1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经营范围和卫生防疫部门规定制作销售饰品
禁止出售外购主食及制成品,发现一次扣管理押金200 元3
经营单位只能在经营的范围内及地点内进行加工销售,不得超范围或私自设点,如一次违规扣除管理押金 500 元
禁止向学生出售烟、酒等危害学生身心安全的物品发现一次扣除管理押金 100 元
二、 价格质量要求1
各经营单位进货的原材料与在售的所有食品要明码标价销售,并且要有明显的价格标识
必须做到有价可依,按价销售
各经营单位所售主食都要足斤足两,面条杜绝过水大米蒸熟,馒头碱性事宜,严格根据价格标识销售
副食种类根据不同季节,分高、中、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