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家港浦项不锈钢承包人(全称):建兴建工集团依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与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ZPSS 不锈钢扩建工程 3#临时办公楼土建工程 工程地点:家港浦项不锈钢不锈钢扩建工程现场工程容:3#临时办公楼区域物量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外经贸资审字[ 1997 ]0007 号资金来源:自酬资金二、工程承包围承包围:详细见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规格书、技术说明会议纪要、综合单价报价说明、以与#3 号临时办公楼物量清单中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24 年 5 月 1 日 竣工日期: 2024 年 8 月 30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23 天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贰佰捌拾壹万柒千贰佰元 (人民币)¥2,817,200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书与其附件6、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项目规格书、技术说明会议纪要、综合单价报价说明7、标准、规与有关技术文件(包括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图纸9、工程量清单10、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一样。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与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4 月 18 日 合同订立地点:省家港市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家港锦丰镇住所:市东路 8 号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0 : :0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215625 邮政编码:224001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与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给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与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