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等级医院病理科法律规范化管理、质量控制细则 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临床病理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2024 年 3 月领 导 题 词注:该题词是河北省卫生厅副厅长,河北省临床病理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主任李建国,为《河北省等级医院病理科法律规范化管理、质量控制细则》印制、推行而题。序当前,医学科学技术迅猛进展,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不断在临床医学实践中得到广泛地推广与应用。医学模式、临床诊疗方式和医务人员执业行为发生了重大变革,广阔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给医疗卫生管理工作和临床医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提高卫生技术队伍的整体素养,法律规范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已成为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进一步法律规范临床技术操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科学地法律规范医务人员的临床技术操作,是推动医疗卫生技术建设的前提,是在新形势下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防范医疗风险的重要举措。临床病理科是重要的临床基础学科。病理学诊断不仅是指导临床治疗和评估预后最可靠的依据,而且是目前公认的疾病辅助诊断手段中最可信赖的诊断方法。特别在肿瘤性质的确定方面,是目前任何手段都无法替代的终末诊断。因此,病理诊断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医院总体医疗质量和医疗水平,并最终与病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所以,建立、健全临床病理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及技术、设备、人员等准入制度,对加强临床病理科的科学管理、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将医院病理科由传统的经验管理模式向科学化管理模式转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编写了包括病理学分册在内的《临床技术操作法律规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全国《法律规范》,提高医院各学科管理水平与诊疗质量,河北省卫生厅先后成立了 11 个临床学科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各中心结合我省实际,陆续制定了专科质量管理与控制的法律规范、标准和细则。省临床病理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编写了“河北省等级医院病理科法律规范化管理、质量控制细则”,旨在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病理科建设,法律规范临床病理诊断与技术操作行为,减少与防范医疗事故与差错,提高全省临床病理诊断与技术水平。该书编辑人员力求使“细则”既能反映我省病理医、技进展水平,又能全面体现全国《法律规范》;既具有学术性,又具有可操作性。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成了“细则”的编写。该“细则”凝聚了编写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