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合作产品违约、违规处罚细则----------------------- -----------------------日期:联通合作产品违约、违规处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制造健康、持续进展的合作运营环境,切实保护联通公司客户权益,确保联通违约、违规处罚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是《联通合作增值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违约、违规管理的操作标准、操作方式、操作流程以本细则为准,如本细则对管理办法有未尽描述之处,再依据管理办法裁定
第三条本规定为联通与各合作伙伴共同遵守的规定,并作为合作合同的一部分,联通有义务正式公布该细则,并确认合作伙伴获知
第四条该细则为联通管理规定,如该细则与合作伙伴公司理念、制度有不同之处,合作伙伴应推断是否合作,并在知悉本细则一个月提出终止合作申请
第五条合作伙伴一经确认与联通开展合作,联通视合作伙伴认可、认同、并能遵照执行该实施细则
第六条合作伙伴如对该实施细则有建设性意见,可提交联通,联通结合公司运营情况,对细则进行修订,在未修订之前,依据本细则执行
第七条违约、违规处罚按省、市两级操作,联通各市分公司重点处罚客户投诉环节发现的单例违约、违规行为;联通省公司结合各市分公司处罚容,重点处罚产品管理、运营管理等环节中发现的违约、违规行为
第二章 违约、违规行为第八条市分公司重点调查取证与处罚的违约、违规行为
联通各市分公司针对单件客户服务投诉组织调查取证,并确认违约、违规经营行为
(一)客服1、合作伙伴未对联通部联系执行7*24支持;2“”“”“”、客服出现 间或不通 、 常常不通 、 总不通
(二)服务配合 1、合作伙伴对投诉咨询情况推诿、拖延,配合不力;2、超过投诉最长处理时限(规定为48小时),超过一般投诉处理时限(规定为24小时)
(三)垃圾短信未经联通批准,群发或PUSH短信、W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