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煤股份十一〔2024〕79 号关于印发《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矿属各单位:《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试行)》已经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平煤股份十一矿 2024 年 6 月 17 日 平煤股份十一矿综合部 2024 年 6 月 20 日印发 (校对:王天永)平煤股份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试行)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与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围之,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与评分方法(试行)》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制(一)成立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孔建伟、车云立副组长:邰俊卿、峰、泽智、立、樊永东、董守文、史二听、樊胜强、为民、星明、石涛成 员:各专业副总、业务科室科长(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办公室主任由安检科科长生亮兼任,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
党委书记、矿长负责十一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制定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负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资、技术、时间支持和资金投入保障;组织每月对划定重点安全风险区域和重大风险管控措施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对重大风险与隐患组织公布和公示
安全矿长负责牵头组织十一矿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落实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对矿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考核、协调;组织安检部门对重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督促、验收
各战线领导负责组织实施本战线作业场所、生产系统、专项与年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每旬针对本战线分管围月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