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摘要我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的国家,但是当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比较强烈的冲击
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部分均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公民权利的范围
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概念
本文主要论述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通过论述及提出相关意见与建议,以期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一些参考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一个民族极为重要,蕴含着巨大的价值,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然而,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各专家学者所持的两种观点分别为特殊法律保护模式以及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面、充分保护的理想途径是采用传统的知识产权模式与特殊的法律保护模式相结合的综合保护模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特征(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颁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其规定第 2 条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被定义为各种实践、表演、表现、或其他活动,是每个民族的个人作为他们的知识、文化以及技能的表现形式等,广义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包括民族相关的工具,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可以得知,非物质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并不是实质性的,它必须通过人或物的表达,被人们所认识和感知,这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最为显著的区别
非物质文化遗产还具有多样性,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间传说、礼仪、节日、传统知识和习俗、传统手工艺技艺和相关文化空间的各种表现形式,它们的表现和多样性各不相同,故而极其多样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知识产权的关系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通过人或物的表达,被人们所认识和感知,是人类所创造的,故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