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美冷字[2000]34 号 签发人:张河川优秀员工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和塑造广阔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空调事业部各单位全体基层员工,包括各科室、车间(厂)办公室人员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中高层干部不参加事业部优秀员工评选
第三条 一线员工1.制造系统:包括制造工艺人员、检验人员、生产工人、技术工人、辅助工人等;2.研发系统:包括直接从事新品讨论、开发、测试评价的技术人员、中试工厂试制员等;3.营销系统:包括驻外业务、推广、维修、售后技术、财务、导购等员工(含当地招聘人员)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四条 归口管理部门事业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事业部优秀员工的评选、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制订、完善和维护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
第五条 相关职责各二级子公司、职能部应参照本办法组织制订、完善本单位优秀员工的评选管理办法,并负责根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本单位内部优秀员工,及根据名额比例向事业部推举申报
第三章 评选标准第六条 分类优秀员工按工作性质分成办公室人员、车间作业长与班组长和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
评选时,向制造、研发、营销系统一线员工倾斜
第七条 基本条件优秀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缺一不可
1. 在事业部连续工作 1 年以上;2. 遵守考勤纪律,年总出勤率在 99
7%以上;3. 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厂规厂纪行为;4. 工作仔细负责,积极主动,服从整体安排,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无较大的工作失误;5. 热爱美的,爱岗敬业,乐于助人,与同事相处融洽;6. 完全胜任本职工作,能较好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 优先评选条件在基本条件已具备的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员工可优先参加评比,经综合评价后择优确定人选
*以下分值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