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一)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1.合同介绍1. 1 甲方(采购方)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 2 乙方(供应商)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 合同目的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 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 比如运输、 保险以及其它的伴 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3.采购物品说明3. 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 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在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4. 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 单和质量证书, 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 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日内, 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 , 以传真向甲方确认。4. 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 帐号如有变更, 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5.交货与交货方式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 在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交货地点:5. 2 乙方应在交货前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 。甲方 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 , 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5. 3 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 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 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