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作业制度1
目的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強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4】2 3 号)、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 00 9]318 3 号)和《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室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仔细学习贯彻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 )和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暂行)的通知》(冀高办工[2 0 1 3]1 3 号)等规定,为切实抓好本合同段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和职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和施工队
1 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和指导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活动,第一时间负责组织现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2安全环保部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 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等工作
1带班安排4
1 项目部领导带班安排项目部领导按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顺序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
2施工队领导带班安排施工队领导按施工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顺序进行每人轮流带班
2 带班职责4
1项目部领导带班职责4
1 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4
1.2 负责当日的现场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4
3 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4
4 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实行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