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营造洁净、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结合《石河子大学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石河子大学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经讨论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以学生养成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全面改善宿舍环境为目标,健全和完善院、班两级学生宿舍管理体系和奖惩机制,通过全方位、多层次、高标准的“星级宿舍”创建和扎实有效的宿舍卫生督导,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第二条 进一步健全学生宿舍卫生管理责任制,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人
学院学生宿舍卫生管理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负责,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学生会干部层层负责;班级宿舍卫生管理由班长负责,团支部书记、宿舍长层层负责
第三条 学院成立学生宿舍卫生建设督导小组,负责学生宿舍卫生的检查、指导
具体设置如下: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副组长: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成 员:辅导员、学生会干部
第四条 班级须建立学生宿舍卫生督导制度,成立班级宿舍卫生督导组,具体设置如下:组 长:班长副组长:团支部书记成 员:其他班干部,获得各类推优、奖励、资助的普通学生
第二章 宿舍卫生达标要求 第五条 学生宿舍应做到洁净、舒适、文明
具体达标要求如下:1、配合卫生检查人员工作
2、室内空气清新、无烟味、异味
3、宿舍无酒(瓶)、烟头、大功率电器
4、床上用品洁净,被子叠放整齐,放置方向一致,床单拉直、铺平,床上不得放其他杂物
5、地面洁净,无痰迹、无纸屑杂物、无灰尘等,垃圾、废弃瓶、罐及时清理
6、洗漱用品、衣物、鞋子、箱袋等物品洁净,摆放整齐、美观
7、桌子、凳子、书架洁净,无灰尘、无涂画,摆放整齐
学习、文体用品等摆放整齐、美观
8、门、窗、阳台洁净,玻璃明亮、灯具无灰尘,窗帘洁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