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桁吊安全操作规程 龙门吊、桁吊安全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佩戴相关操作证件
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龙门吊、桁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吊运重物时,严禁从人头上越过,应听从地面人员指挥,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 0
起吊过程中要有专门的人员指挥,起吊吊钩必须和起吊重物重心在同一直线上,严禁斜吊
不许吊着重物在空中长时停留,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严禁非操作人员起吊重物
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常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厂房内部有 3 台桁吊并行运作,在操作桁吊运行时,要注意防止相互之间的碰撞
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 钢丝绳不合格不吊;(2) 捆缚不牢不吊; (3) 信号不明不吊; (4) 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 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 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 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8)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的浮动物件不吊; (9) 易燃、易爆物品设安全装置不吊; (10)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许与他人闲谈
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