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票据结算一、票据概述 (一)票据概念1.票据的概念票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规定的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狭义)票据的特征:(1)票据是要式证券——法律规定了不同种类的票据的形式,出票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签发相关票据。(2)票据是金钱证券——票据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3)票据是设权证券——票据所表示的权利与票据不可分离;(4)票据是自付或委付证券——票据所记载的金额由出票人自行支付或委托他人支付;(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的持票人只要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即无条件向持票人或收款人支付票据金额;(6)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是一种可转让证券。2.票据的作用支付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二)票据的种类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多选)【例题·多选题】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有()。A.汇票B.本票C.支票D.信用卡[答案]ABC二、银行汇票 (一)概念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二)适用范围单位、个人同城、异地、统一票据交换区域(三)记载事项1.必须记载的事项绝对记载事项:(7 项)(1)银行汇票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下列七项内容:① 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② 无条件支付的承诺。 ③ 出票金额。④ 付款人名称。⑤ 收款人名称。⑥ 出票日期。⑦ 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2.相对记载的事项《票据法》规定,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有:付款地和出票地。3.非法定记载事项《票据法》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四)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 个月内)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自出票日起 1 个月。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② 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用压数机压印出票金额,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③ 申请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票据上注明的收款人。(五)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1.出票(1)出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