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教学大纲一、使用说明(一)课程性质依据教学计划的规定,本课程属于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对教学计划和学生培养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作用
本课程属于民法学的分支学科,是对民法学的进一步学习和掌握
(二)教学目的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掌握合同法的基本法律术语、基本原理和学说、基本法律制度和规则;熟悉我国现行合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机关的立法和司法解释;了解国内外合同法或债法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学会分析和解决合同纠纷和案例的方法和技巧;进一步加强法学专业学生的民法知识,培养民事法律思维、推理能力和交流和表达的能力
(三)教学时数课堂授课时数 72 课时,每周 4 课时,实践课时 9 课时
1、课堂课时分配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6 课时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6 课时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6 课时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8 课时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4 课时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4 课时第七章违约责任 6 课时第八章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与赠与合同 6 课时 第九章 借款合同、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 6 课时第十章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与运输合同 6 课时第十一章 技术合同 4 课时第十二章 保管合同与仓储合同 4 课时第十三章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 6 课时2、实践教学第四周 学生案例角色扮演 3 课时第十周 组织学生模拟法庭 3 课时第十一周 组织学生模拟法庭 3 课时(四)教学方法以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组织学生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课堂讨论、学生辩论等方式,体现实践性教学的特点
(五)面向专业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含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法律新闻等方向)
二、教学内容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一)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合同概念,掌握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概念、范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