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是什么
有什么意义呢
每年的 3 月 1 号时候消费者权益日,你知道消费者权益日是怎么来的吗
都有哪些意义呢
我今日整理了一些资料,一起去看看吧
由来 自然经济时代,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下,人与人间的物品交换是偶然的,人们间并未形成普遍依赖性的消费关系
随着商业的进展,城市的形成,人们间的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行业间的分工协作加强,商品交换成为社会进展的动力
直到近代工业革命后,全球自由贸易扩张,世界经济互补性、一体性推动经济不断进展
19 世纪末和 20 世纪初,消费者为了在不利的经济条件下维护自身权益,产生了保护消费者权利的理论和运动,并最终促使消费者权益在政策和法律上的规定和确认
消费者权益正式提出是在 20 世纪 60 年代
1962 年 3 月 15 日,美国前总统约翰
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着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
肯尼迪提出这四项权利,以后逐渐为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
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 3 月 15 日被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随后尼克松总统进一步提出了消费者求偿权利,并列为消费者的第五项基本权利
此后,这些权利逐渐被世界所公认,许多国家又根据其经济文化水平,作了补充和进展,如增加了接受消费者教育的权利等
1983 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的 3 月 15 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为了扩大宣传,促进国际范围内保护消费者的活动
正如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主席帕金女士所说:“人民的交往,产品的交换,技术和通信的活动等等,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全球范围内考虑并行动
当这种斗争每天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每年选择一天,让各方面都能听到我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