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情况管理办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为实行有效的改善、纠正和预防措施,实现产品、过程和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制定本办法,适用于改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质检科负责对体系、过程、产品持续改善的策划,当出现存在和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时,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跟踪验证实施效果;各部门负责实施相应的改善、纠正和预防措施;也可在本部门内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供销科负责有效的处理顾客意见。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监督、协调改善 、纠正和预防的实施。本公司要达到持续改善的目的,就必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效率,在实现方针、目标的活动过程当中,持续追求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各过程的改善。改善的项目:涉及对现有过程、产品的更改及资源需求变化,在策划和管理时应考虑:(a)改善项目的目标和总体要求;(b)分析现有过程、产品的现状、确定改善方案;(c)实施改善并评价改善的效果。质检科通过方针、目标的贯彻过程、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评审结果、沟通、单项验证结果的评价、验证活动结果的分析、控制措施组合的确认、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更新,积极寻找体系改善的机会,确定需要改善的方面(技术改造、工艺优化、资源配置等),组织各部门进行策划、制定《改善计划》报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审核,总经理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改善措施: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应实行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再次发生,纠正措施应与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2、原因分析、措施制定、实施与验证,可采纳统计技术或实验的方法确定主要原因。3、每项纠正措施完成后,监督部门跟踪验证,该部门负责人对实施效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其能否防止类似不合格再次发生,并在《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表》上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