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制支配思考 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成为各收入阶层关注的焦点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因为目标定位不准确,征收模式未能适时调整,致使税负确定、税率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僻,偷逃严重渊节无力
本文对目标功能定位、征收模式选择、税率设计、征收管理这些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根本问题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 1980 年开征以来,收入增长异常迅速,1980 年不足 l7 万元,1985 年突破 l 亿元,1989 年突破 l0 亿元,1995 年突破 100 亿元,20XX 年达到 660 亿元,为我国所有税种中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税种,在聚集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
但在运行中日益暴露出的税制设计本身和征管方面的许多问题,也正严重阻碍着其功能的更大发挥,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目标功能定位 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是指一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一时期应主要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作用,这是设计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的首要问题
个人所得税有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能,因此,一国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又有三种选择: 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只对少数高收入者进行特别调节;以聚集财政收入为主,对大多数人进行普遍调节;同时兼顾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对中等以上的收入阶层进行调节
对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争论正好形成以上三种观点
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是适合我国 国 情 的 选 择
因 为 我 国 日 益 增 大 的GDP、GNP 总额和个人所得在 GNP 最终分配中份额的不断上升,表明_『居民个人的纳税能力日益增强,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应在解决财政困难,提高税收占 GDP 的比重中更有作为;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又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必须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按第一种目标功能定位进行税制设计,必定规定较高的起征点,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