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1.1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项目部材料报价管理工作。1.2开关、插座、电梯、二次供水设备、塑钢(铝合金)门窗、斜屋面窗、防水卷材、钢材、水泥、商砼、防盗门1.3预算员应在工程开工前依照施工图预算汇总各项议价材,并掌握大致使用要求及使用时间。1.4预算员应及时掌握价格动态,尽量预测大宗材料价格走向,为进场使用做好提前准备。2.管理制度2.1按现行青岛市结算资料汇编的规定,对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议价材料价格实2.2材料价格的确定应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前提下,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及信誉良好的供货商。2.3对于使用数量较大,影响工程结构安全的主要材料应实行招标制度,择优选择供应商。2.4建立材料供应商档案,对其信誉、价格、产品质量及联系方式进行记录,以备工程使用。2.5经材料询价、比价后,确定的材料价格经项目部部门会签和项目经理会签后,报造价控制中心审批。2.6将批准的材料价格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材料采购。2.7按批准的材料价格进行工程结算。2.8严禁照顾关系弄虚作假,损害公司利益。3.附则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