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氧气安全操作章程一、严禁携带火源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氧气、乙炔房。二、严禁氧气与乙炔混合放置,氧气和乙炔放置时应当保持直立,并有防止倾倒支架。三、在使用之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氧气乙炔瓶不准使用。四、氧气乙炔瓶的施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 10m。五、氧气乙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并设防止倾倒支架,严禁卧放使用。六、氧气乙炔瓶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严禁将乙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七、应实行措施防止氧气乙炔瓶受曝晒或受烘烤,严禁用 40℃以上的热水或其它热源对乙炔瓶进行加热。八、乙炔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减压器和回火防止器。正常使用时,减压器指示的放气压力不得超过 0.15Mpa,如需较大流量时,应采纳多只乙炔瓶汇流供气。九、氧气乙炔瓶使用过程当中,开闭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在阀上,临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去调节减压器或开、闭氧气乙炔瓶瓶阀。十、氧气乙炔瓶使用过程当中,发现泄露要快速进行处理,严禁在泄露的情况下使用。十一、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 0.05Mpa 的剩余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