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炔瓶的使用、存储安全操作章程1、乙炔瓶在使用、存储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 40℃,超过时要实行措施
2、乙炔瓶使用时严禁敲击、碰撞、禁止斜放、平放
3、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暴晒,距明火一般不少于 10 米
4、瓶阀冻结,严禁敲击或用明火烤
5、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性射线的场所
6、乙炔瓶和氧气瓶至少要保持 5 米距离
7、使用时必须安装专用减压器
8、使用压力不得超过 1
5kg/cm2;输入流速不超过 1
0m3/时瓶
9、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
10、瓶内气体严禁用尽,最少留有 2
5kg/cm2 残余压力
11、在使用现场,存储量不得超过 5 瓶
12、存储间距离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小于 15 米,不准放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13、存储间应通风良好,有降温设施,避开太阳直射
14、乙炔瓶保存要保持直立
15、严禁与氧气瓶及易燃品同间储存
16、存储间要有专人管理,设有“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等明显标志
17、乙炔瓶进库后,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