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县乡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法律规范乡镇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动乡财县管工作的通知》(财预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动乡财县管乡用改革工作的通知》(财乡号)以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县各乡镇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根据乡镇政府管理财政的法律主体地位不变,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乡镇政府享有的债权和承担的债务不变的原则,统一部署,全面实施乡财县管乡用改革
改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核算统一
乡镇所属机构不设会计和出纳,以乡镇政府为会计核算主体统一核算
乡镇预算内、外所有收入均在乡镇总预算会计中综合反映
2、账户统设
取消乡镇政府及所属机构在各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乡财局在县城金融机构统一开设总预算会计的县级“结算专户”,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乡级“结算专户”和单位会计的“支出专户”
3、工资统发
把工资发放作为乡镇支出的第一顺序,全面实行乡镇人员工资专户统发
4、采购统办
乡镇各项大额采购支出,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经乡财局根据预算审核后,交县政府采购办按有关规定采购
5、票据统管
乡镇使用的所有收费票据全部由乡财局根据“限量领用、定期缴销”的办法,实行统一管理
二、组织领导 1、成立华容县乡财县管乡用改革领导小组 2、设立核算机构
县财政局乡财局下设乡镇财政管理站,负责全县“乡财县管乡用”的具体业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要相应地成立领导机构和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要求
2、精心组织,做好配套工作
各乡镇和人事、编制、人民银行等单位要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五项清理”
一是清理乡镇财政收支和资产,对乡镇所有资产进行重新清理、登记造册,报县财政局备案;二是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