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使用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为了确保井下使用氧气焊作业人员和设备安全,根据 XX 煤矿发《电气焊作业和拟定安全技术措施有关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第733 条、XX 管理科发《井下电气焊作业》考核办法,以及我矿“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请施工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氧气焊工作地点、时间及内容1、工作地点:XXXX 顺槽及煤仓上口2、工作时间:XXXX 年 XX 月 X 日3、工作内容:XXXXXX 二、人员组织1、施工负责人:XX2、现场安全负责人:XX3、氧气焊工:XXX4、瓦检员: 三、电焊机下放路径 副井-XXXX 大巷-XXXX-XXXX-XXXX-XXXX -XXXX 顺槽-XXXX 回收路径与下方路径相反。 四、安全技术措施 Ⅰ、电气焊装运过程当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下放井下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确保完好无损,严禁将漏气的氧气瓶、乙炔瓶运往井下。乙炔、氧气表带不得有破损、漏气现象,各个连接处不得粘有油脂。2、运输氧气焊物品时,氧气瓶、乙炔瓶要分车装运。在井下轨道大巷用电机车拉运时,两瓶间要有 5 米以上间隔,并且两瓶在运输过程当中必须实行相应的固定措施。3、运送入井时,必须安排专人在 XXXX 顺槽车场煤门等待接收所下放的电气焊设备、工具。 Ⅱ、电气焊作业过程当中的安全技术措施1、施工之前,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并签名,并在现场要严格遵照落实。2、使用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为本工种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严禁其他人员进行操作或顶替。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氧气焊作业的各个环节,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章程。3、施工现场必须要有指定的专职瓦斯检查员、安全监察员和现场作业指挥跟班队长,以上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监护检查,在确定无任何隐患后方可开工。4、施施工场地点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对重要设备进行遮盖。瓦检员应当跟踪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大于 0.5%),必须停止作业。施施工场地点附近 20 米范围以内应为不燃性支护材料,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施工过程当中,瓦斯检查员必须至少每隔 15 分钟对以上地点进行复测。5、施工之前,必须切断附皮带机及近机械设备电源,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6、操作前,作业人员要根据相关规定穿好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手套,防止弧光损害,防止烫伤。7、施工之前,施工人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详细检查以下各项:电焊机、缆线、氧气瓶、乙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