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一、 工程概况:因矿副斜井铺设轨道,须进行井下电焊、气割动火作业,为了进一步保证安全施工,制定本措施
二、 施工负责人:白和平三、 安全监督人:金恩廷四、 施工单位:矿机电安装班五、 施工时间:铺轨期间六、 安全技术措施:1、 动火作业用的气瓶专车下放入井,氧气瓶和乙炔瓶分车装运;气瓶在现场要放置稳当,在斜坡上时要用木楔垫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滚动
2、 动火工作由机电班专职电氧焊工操作执行
必须按操作章程法律规范施行操作,严禁违规违章作业
3、 动火前由电氧焊工认真检查设备工具,必须确保完好无损
焊机所搭接电源电压与设备相应,焊机搭拆电工作由电工执行
各气瓶、气带、仪表完好无漏气、指示正确,符合要求
4、 动火作业前清除动火地点 10 米内易燃易爆物品
5、 气割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 5 米,氧气瓶与乙炔瓶距火源距离不小于 10 米
6、 动火地点备置两只灭火器,一只水桶和足够灭火水源
7、 动火现场有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其浓度小于 0
5%才能进行动火作业;现场有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8、 动火时主抽风机正常运转,如意外停运,及时停止动火作业,处理动火作业遗留的残余灼热物,撤出所有的人员出井
9、 动火作业现场 20 米范围以内严禁有与工作动火作业无关的其它作业同时进行
动火作业现场 20 米范围以内严禁有除动火作业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火源、热源存在
10、 动火作业造成的灼热物及时用水降温冷却
残留焊头、材料统一存放,不得乱扔
11、 动火作业过程当中若发生意外着火险情时,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工作,实行措施,利用现场一切灭火设施设备进行灭火
12、 每次动火作业结束后,清理现场
断开电源、关闭瓶阀,收回动火作业设备、工具,清除动火作业造成的杂物,留人观察 1小时,确认无异常后,宣告动火作业工程结束
13、 其它严格根据煤矿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