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管理队仪器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为进一步督促通风区仪器发放工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通风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第二条 通风区仪器管理队仪器发放工是仪器发放工作的具体执行人,具体负责全矿仪器发放工作的具体执行。第三条 通风区仪器发放工切实履行好 15 项安全工作职责。一、严格遵守内部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尽职尽责按时参加各级组织召开注会议,要听从区队的统一安排部署。二、必须根据相关管理制度不准私自外借,如需外借的,必须由分管领导批准方可。三、要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准擅离职守。四、工作中不准干私活,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五、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十六、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当班仪器发放、标校情况,要清点仪器,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十七、 完成队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第四条 通风区仪器管理队仪器发放工责任清单具体事项见附表《通风区仪器管理队仪器发放工安全责任清单》第五条 《通风区仪器管理队仪器发放工安全责任清单》考核严格执行矿《安全到岗逐级考核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