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勤务制度一、交接班制度1、保安员要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根据相关规定的时间交接班
因故不能执勤的,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
2、上岗之前的准备工作:根据相关规定着装,携带执勤用品,准时接班
3、交班:接班人员到达岗位后,交接时双方先行敬礼,然后边注意观察,边做交接班事宜
交班人员应告知本班发生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并交代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
移交勤务登记薄,双方签字备查
接班者未到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当班者不能离开
二、请示报告制度保安员遇到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具体、准确的向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和公安机关请示、报告
对客户单位、上级领导及公安机关等部门有关处置紧急情况的工作指示,要立即、坚决执行,执行结果要及时反馈,并做详细记录
三、“三级”查岗制度驻勤单位保安组织负责人或指定的勤务检查人员,负责对保安员执勤情况进行检查
勤务检查的内容以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为主
对勤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应该做好记录,重要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分公司领导每月 2 次,各队管理人员每周 1到 2 次,巡逻小分队每周 1 到 2 次,对所辖区域岗点,定期巡检,有关情况依据《人防分公司督察管理办法》实行奖惩
四、勤务登记制度勤务登记由当班人员负责记录
主要记载上级指示、通知、安排的事项及值班期间发生和处理的问题,记录必须清楚、准确,不允许随意涂改,并妥善保管
如《值班日志》,包括交接班、请示报告、勤务检查等主要内容,重点登记“三级”查岗情况
《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包括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
根据各单位情况,白天可办理《临时出入证》或电话预约,夜间建立巡逻登记,确保重要部位的安全
五、“三级”例会制度第一个是分公司周例会
每周五下午召开,经理主持,副大队长以上人员参加,内容:听取汇报、总结讲评、传达指示、布置任务
第二个是大队队务会
每月月底召开,大队长主持,班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