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访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内及与公司相关人员的信访工作管理和服务,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水平,根据国家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及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及与公司相关人员的信访工作活动
三、信访工作机构公司设立信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及与公司相关人员的信访工作
信访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如下:1
受理公司内部及与公司相关人员的信访工作,并及时处理或转交处理;2
指导、督促公司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3
组织开展针对信访工作的培训和宣传工作;4
维护公司信访工作机构的形象;5
建立信访工作档案,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四、信访工作受理和处理1
受理渠道(1)通过来访、来信、来电等方式;(2)通过网络、邮政、传真等途径;(3)其他途径
受理程序(1)受理人员应当仔细听取来访人的陈述,责成来访人在信访登记簿上写明来访人姓名、单位(个人)、来访时间、来访事由和要求等要素,并签名或盖章;(2)公司应为受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工具和资料,确保受理工作正常开展;(3)信访工作机构应制定受理登记表和受理处置流程,明确责任人员和材料传递路径,督促各部门定期汇总反馈情况;(4)各部门应及时提供与征集、处理信访事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配合信访工作机构做好各项工作
处理方式(1)下级单位处理下级单位受理信访后,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处理过程及反馈意见报告上级信访工作机构,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回复函
(2)公司信访工作机构处理公司信访工作机构负责接受、审核、处理和转办信访工作,并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信访工作情况
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仔细核实信访的事实和依据,及时转办、督办到相应的部门,各部门应就其牵涉的问题积极作出答复、处理
(3)公司领导处理公司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大事项可直接作出决策或关注处理进展
五、信访工作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