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设备验收的管理规定1
目的法律规范焦化厂区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验收程序
适用范围本项规定适用于焦化厂区域内所有的工程建设、工艺改造、设备改造等验收工作
1 负责本车间生产区域(或管理区域)的施工项目安全方案的落实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等
2 负责本车间生产区域(或管理区域)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施工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进度计划要求竣工
项目验收程序4
1 单体验收4
1 施工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在施工单位提出该工程验收申请前,由工程所在车间将工程质量、完工时间等情况以书面形式经车间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厂办公室
2 厂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经核查确实达到施工要求,由厂长负责安排该项目的签字验收工作
严厉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私自在验收单上签字
3 项目验收单上甲、乙双方及监理方(有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后,验收单以及需留底存档的相关资料由厂部统一归档管理
2 总体工程验收4
1 由焦化厂厂长组织各条线相关负责人组成项目验收小组,对整个工程进行验收
2 整个工程经甲、乙双方、监理方确认无问题后,统一由焦化厂厂长签字验收
3 工程验收单上甲、乙双方及监理方(有监理单位的)签字确认后,验收单以及需留底存档的相关资料统一由厂部归档管理
4 工程项目相关资金结算统一由焦化厂厂长负责
1 本项规定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执行原规定同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