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旺煤矿库房管理制度为了配合公司管理好我矿库房物资材料,达到公司和我矿对库房管理的法律规范和要求,做到账、卡、物要相符,材料存放要四化、四清、四保、四定位。根据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度如下规定:1、领用材料物资需由队长或队长指派的材料领用员领取(领料员配备需在库房登记)。库房凭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开出的有队长或领料员签字的领料单发放物资,开出的领料单必须规格型号、名称相符,并根据领料单上法律规范填写。以上填写不符的,库房一律不发放物资,影响生产由各部门负责。2、领料员必须听从库管员的管理。任何人不经过库管员的同意,不得进入库房里面,更不能随意乱翻、乱拿库房物资,违反相关规定者罚款 50mdash;250 元。3、在库房领料时,假如发现有私拿、偷拿、多拿材料者,罚款50-250 元,情节严重的交相关部门处理(司法机关)。4、主要领料时间:早上 8:00-11:00,下午 15:00-17:00。请各部门按生产计划提前开领料单,根据相关规定时间领料,(注:因库房要法律规范存放,调整账、卡、物相符)特别情况除外。请各部门配合执行,如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而影响生产的由各部门负责。5、 材料入库按公司要求,送货商必须开具三联清单并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并加盖公章。当天到货必须当天电脑入账,如因清单不符,不能及时入账造成损失的库房概不负责。请送货商与招采部门及时配合执行。兴旺煤矿 2025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