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教学副校长安全工作责任状教学副校长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教学工作,具体分管教务处、图书馆、实验室等教学业务工作
为了进一步保证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地实施,校长与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签订如下责任状:一、工作职责:1、遵循教学规律和办学的总体思路,确定教学工作总体规划和阶段目标,组织和落实教学活动,加强老师队伍建设,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质量高效
2、教育全体老师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技能,指导老师严格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开展教学活动,保证学生安全
3、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老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早晚自习),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电脑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进行上报后勤整修
5、实验课要求老师教育学生严格根据要求进行实验操作,敦促后勤根据相关规定配备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求实验员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暴的物品登记造册,法律规范存放,一旦发生失窃,应当及时上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6、开设好初一年级的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各年级老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机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
加强音乐、美术、信息、劳技课学生出勤的管理
7、加强体育课及其训练的管理
要求体育老师法律规范教学,常常检查运动场所和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教练要确保训练安全
8、加大对老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老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9、控制老师和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做到合理、科学、劳逸结合,身心健康
10、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11、带领老师和学生外出竞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
二、责任追究:老师因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或方法偏差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老师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