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物品的安全管理剧毒物品具备较大的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储存等过程的任何环节都要严格安全管理,道道把关,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大意,否则会出现无法想象的重大事故,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考氰化钠管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保卫部门汇报
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进行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剧毒物品装卸时应当轻拿轻放,严格防范破损,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进行签字
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如因生产进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保卫科、安全科,经二个科室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
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之后,方可上岗作业
保卫科对剧毒物品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