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临时工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临时工的治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奖优罚差,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制造性,推动办公室工作健康、高效、法律规范开展,根据《 检察分院机关办公室工作制度》及分院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临时工指办公室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包括打字员、保洁员。临时工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二、遵从办公室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严格根据时间要求准时完成,不得拖延、积压。对交办的临时工作能够仔细负责按时完成。 三、服从安排,服从指挥,服从治理。遵守分院和办公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根据办事、办文规则执行。 五、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因过失或故意使单位遭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六、注重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 七、尽忠职守,保守工作秘密。 八、薪酬:实行月薪制。根据分院财务规定每月定期发放工资。 实行绩效工资。每月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办公室临时工考核办法执行,95 分为合格,得分在 95 分发放全额工资;低于 95分,每低 1 分扣发 10 元;高于 95 分,每高1 分奖发 10 元工资。 九、未尽事项根据分院相关制度执行。本规定从 年 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