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保卫主管岗位法律规范1 工作职责1.1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管理制度,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负责经理部生产区、生活区的安全保卫组织与管理工作。1.2 负责组织经警队员学习国家有关内保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有关规章管理制度,提高队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遵纪守法意识。1.3 负责组织治安保卫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训练,不断提高个人的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1.4 带领全体治安保卫人员仔细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做好“四防”工作,确保生产区、生活区治安秩序的稳定。1.5 与相关部门联动进行防火、防盗、防爆安全检查工作。1.6 积极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破大案要案和反革命案件。一旦有重大案件发生时,除保护好现场外,立即报告上级公安机关。1.7 监督、考察在本单位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监视居住取得候审的被告人。1.8 协助做好周边村民的协调工作,为施工建设和员工生活制造良好的治安环境。1.9 做好暂住人口的登记与管理工作。1.10 负责车辆的办证、换证工作,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1.11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 任职条件2.1 政治思想及职业道德2.1.1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1.2 遵纪守法、忠于职责、廉洁奉公、开拓创新。2.2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2.2.1 具备中专文化程度、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2.2.2 所学专业为行政、公安、企业管理专业。2.3 专业知识2.3.1 熟悉施工流程与管理知识。2.3.2 熟悉了解企业法、劳动法、经济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条文规定和法律。2.3.3 熟悉本项目各部门的职责与业务范围及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2.4 实际工作能力2.4.1 能正确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及上级规定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出色仔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4.2 能常常和各级主管部门、业务往来单位取得密切联系,建立正常的公共关系。2.5 工作经历 从事行政管理三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