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品发放管理制度一、劳保用品发放1
1 劳保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当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2 员工发放的劳保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依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根据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综合办公室批准
3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4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章程当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规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5 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单位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解决,不属公司发放范围
各分公司经综合办公室审批可领、买一部份需备借用的防护用品并自行管理
二、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2
1 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详见各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规定)2
2 依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特别情况按 1
3 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一般劳保用品停发
退休、退职或离岗生产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4 新调入本公司的员工依据调令,由本部门安全员带领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纳入本部门管理,办理个人领用防护用品
第一次按标准规定发放,下次发放超过半年的随本部门统一发放,不超过半年的随下一次统一发放
三、赔偿办法3
1 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3
2 属特别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依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 20%;3